尊敬的市委书记施女士,你好。我是黄金路社区四组的一位普通居民,黄金路社区以拆迁为由断我水断我路,有家不能回。距上次投诉已经大半个月了,既没有工作人员联系我解决眼下的问题,也没有人来过问我拆迁意向,只是给我说户代表已经签字,近期会对我的房屋进行拆除,本人陈春已经与户代表离婚30年了,他能作我的主吗?我的财产可以让他人来支配吗?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柳城街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社区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柳城街道黄金路社区第四居民小组居民反映房屋存在CD级危房并要求政府实施搬迁,2019年黄金路社区向柳城街道提出对该区域实施“项目更新”,随后街道与黄金路第四居民小组自改会经长达两年时间商讨制定自主搬迁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黄金路第四居民小组居民房屋按1992年划地自建户进行确认。您反映房屋户代表已于2022年10月19日签定房屋补偿协议,该处房屋已完成补偿,近期将进行拆除。
2024年4月16日9:25,柳城街道黄金路社区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您以上情况,您表示知晓。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柳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