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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温江区明信云玺府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07 21:53 已回复

(一)一楼业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部分一楼业主仍旧存在私自圈占花园现象,圈占面积达100多平一户(9栋、10栋),按照开发商2023年11月14日项目公示来看,明确我小区实际公共绿地9440余平方米。单户占有小区公共绿地1.5%。二是自3月底多方协商沟通以来,一楼现象仍有恶化情况,并没有有序整改,部分一楼业主处于观望状态,部分一楼业主(3-2-102)我行我素,破坏外立面现象比之之前,更加严重,甚至硬化公共用地及公共绿地,准备违法增加建筑物。
此举严重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业主自发已报送物业,并上报柳城街道办、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
(二)开发商破坏公共绿地性质。按照国家关于公共绿地的定义:满足特定日照要求、适合安排游憩活动设施、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根据开发商2023年项目公示情况及有关部门验收结果来看,小区共9000余平方米公共绿地。现至少过半被绿篱遮挡,小区业主无法共享。小区绿篱设计存在圈占现象,相对比同时交房的龙泉云龙府项目,绿化设计大相径庭,云玺府绿化绿篱阻碍了公共绿地的属性,多数绿地只有一楼业主就近能达到,变相为一楼业主圈占花园提供方便。以目前的事实来看,也确实存在一楼业主利用绿篱之便,圈占花园,公共绿地性质得不到彰显。公共绿地如果是只能让一楼业主使用,杜绝其他业主走动,那便不是公共绿地性质,公共绿地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享有或共同观赏,若仅便于为相邻业主提供使用,则丧失其应有之义。
(三)物业方未履行相关责任及义务。按照各位业主与物业方所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明确规定云玺府小区物业服务标准为五级服务标准,如:服务中心工作时间至少14小时,客户经理管理户数不高于100户,消防控制室设24小时值班等条款均未履行,且在维护小区公共空间,公共部位及公共设施时,没有做到相关义务。自2月初接到业主反映以来,60余天时间,事件愈演愈烈,矛盾不断升级,物业服务企业已更换3次物业经理,均对此事件保持沈默、拖延、推诿等态度。
另,根据网上公示的我小区备案价情况来看,每栋楼的一楼业主房价均低于楼上户型,按照国家关于“一房一价”的要求,一楼业主购买价远低于高层业主,由此为何有所谓公共绿地的花园使用权,也无从谈起,此次事件仅为简单的相邻人员就近圈占公共绿地,侵犯、损害物权行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温江区住建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5 15:42

市民: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认真调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核实,明信云玺府小区位于温江区五洞桥路,由明信集团开发建设。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关于您反映“一楼业主仍旧存在私自圈占花园”相关问题。针对相关情况,2024年2月7日、3月11日、3月18日、3月20日、3月22日、3月23日区住建局会同柳城街办、区综合执法局现场协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安装栅栏业主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与业主之间的沟通解释和小区绿化管理工作。3月26日,我局已将一楼26户业主安装木栅栏破坏绿地相关线索移交至柳城街办进行后续执法流程。关于您反映“破坏外立面”相关问题。经了解,前期,物业企业已对小区拆除飘窗、敲打外墙的业主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恢复。目前,有部分业主已恢复。后续区住建局将指导物业企业做好小区业主装修的监督管理工作,若发现涉嫌违章搭建的行为,立即劝阻制止,并上报属地社区及综合执法部门。
三、与投诉人沟通情况
2024年4月15日15时26分,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将以上情况通过电话告知于您,您表示知晓。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公园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您对我区公园城市建设方面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均可拨打区住建局服务热线(028-82668708,028-82722857)进行反映,区住建局将认真对待您所反映的事项,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注。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5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柳城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5 16:07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柳城街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科室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4年4月14日,柳城街办工作人员会同社区及物业方工作人员调查处理,经查,五洞桥路996号明信云玺府小区1楼部分业主圈占公共绿地、违章搭建的情况的情况,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主导下,柳城街办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力量依法将五洞桥路996号明信云玺府小区1楼部分业主圈占公共绿地面积的木质栅栏、门等全面拆除,并会同相关部门于4月12日依法对3栋2单元102号、9栋2单元101号涉嫌违章搭建当事人分别下发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当事业主限期接受调查处理。下一步,将持续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温江区五洞桥路明信云玺府小区一楼业主其它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024年4月15日15时13分,柳城街办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您以上情况,您表示知晓。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柳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5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15 18:39

热心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温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综合执法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于您:
关于您反映的“五洞桥路明信云玺府小区占用公共绿地”的问题,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川府发〔2021〕42号)、《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印发第二批赋予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温府发〔2023〕14号)要求,区综合执法局已于2023年11月完成赋予镇(街道)指导目录内相关行政处罚权及行政检查权工作交接事宜,并在温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网址:http://www.wenjiang.gov.cn/gkml/cdswjqzhxzzfj/fwsx/1177271911642562560.shtml)。您投诉反映的内容属于附件中第九项内容,目前该事项内容属于镇(街道)行政处罚范畴,我局将对镇街行政处罚工作开展业务指导,协同属地镇街积极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区住建局开展相关执法查处工作。
2024年4月15日14时36分,我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您表示知晓。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欢迎拨打82717557告诉我们。


成都市温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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