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3月29日我们的小型货车在广洪高速(仁寿段)遂至洪方向255Km+200m处发生侧翻,随后拨打12122请求道路救援,随后随后外包的路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前来救援说他们是救援队,没有告知费用,没有询问需要多少人工,没有任何协商。由于第一次发生事故,加上心有余悸心神不宁也没有想到询问。救援包含汽车装吊、拖车、道路清障。后开出收费单据高达7500元,我方表示不认可,对方调价到5200元。我方告知要求对方按照四川省《关于高速公路清排障作业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对方不认可。随后拨打12122寻求援助,12122的传达是如果按照价格执行他们要亏本,现我的疑问是,既然觉得要亏本为什么要出来救援?不按照标准执行那标准的意义是什么?且路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给出的说辞是我们给他看的是旧规则,旧规则已废除了,新规则还没有出来(有录音),他们最终给调价到4700,不给钱不给开走车,迫于无奈我们进行了支付(有支付凭证)。现咨询与诉求:1、12122作为官方救援电话,外包的救援队是否应该按照统一收费标准执行?2、是否如救援公司所说,旧标准已经废止,新标准还未发布(这是不符合政策逻辑的,新标准没有发布的情况下都是按照旧标准执行),如若不是他们是否涉及诈骗?3、要求对方返还违规收取费用,相关部门给出严格处罚。
清单:吊车一台:1500元;拖车:300+60*15=1200元;搬运工人5人:2000元;送工人车一台:500元,总计5200元,实收4700元
服务时间:2个小时
另:没有询问我们是否需要人工,需要多少人工,且人工都是坐拖车、装吊机车来的,送工人车是否属于巧立名目?
该我们出的钱一分不少,不该出的钱请相关部门予以监管,致谢!
网友:
您好!
您留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2024年3月29日12时15分,您驾驶的川TKE1XX货车在S40广洪高速(遂洪向)北斗停车区附近侧翻,清障救援单位于12时30分达到现场,处理完毕后与您协商收取吊车拖车费用4700元。
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高速公路清排障作业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费〔2000〕5号),此次清障救援吊车拖车服务应收3110元。目前营运公司已与您取得联系并退还1590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督导营运公司加强对清障救援单位的管理,切实提升清障救援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四川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