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告之书:国土征地告【2018】5一2,金轮柳虹村二祖: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川办函[2008]7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15号》文件精神。广汉市2018年第8批乡镇建设用地拟征收你镇村以下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告之如下。
组名:金轮镇柳虹村二组
征收面积:13.929亩
农转非:23人
我想问的是,征收柳虹村二组这13.929亩土地,是那块地,在什么地方,靠的那个方位
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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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我们工作人员于4月1日09时25分通过电话与您进行沟通,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向您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2019年6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广汉市2018年第8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9】410号),批准柳虹村二组建设用地面积0.9286公顷(13.929亩),位置:雒金路右侧(金轮加油站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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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金轮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