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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土地征收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9 15:31 已回复

征收土地告之书:国土征地告【2018】5一2,金轮柳虹村二祖: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川办函[2008]7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15号》文件精神。广汉市2018年第8批乡镇建设用地拟征收你镇村以下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告之如下。
组名:金轮镇柳虹村二组
征收面积:13.929亩
农转非:23人
我想问的是,征收柳虹村二组这13.929亩土地,是那块地,在什么地方,靠的那个方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德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9 19:38

市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转相关单位核实,情况核实清楚后再回复。
德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汉市金轮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2 10:16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我们工作人员于4月1日09时25分通过电话与您进行沟通,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向您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2019年6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广汉市2018年第8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9】410号),批准柳虹村二组建设用地面积0.9286公顷(13.929亩),位置:雒金路右侧(金轮加油站对面)。

以上回复我们已通过电话告知来您,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08385780303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广汉市金轮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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