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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投诉】会理市树堡乡农耕生产中是否允许野外用火烧枣枝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9 12:09 已回复

会理市树堡乡农耕生产中是否允许野外用火烧枣枝 

 尊敬的领导:
      我是树堡乡竹鲊村委会竹鲊村村民,竹鲊村主要以种植青枣为生计来源。青枣在后期管理中需进行剪枝管理,往年我们剪下的枝条都在相关部门通知允许烧的时间,集中进行焚烧处理,今年我们村有些焚烧的村民没事,有些就被村委会处于1000元的罚款,村委会打出不交就拘留的高压大棒,收取我们的罚金后给我们开了盖有竹鲊村委会公章的防火赞助费收条,请问村委会的此举做法是按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吗?如果不是请领导派员对此违法违规人员进行查处,纠正和制止?作为青枣主产区的竹鲊村,我们村又是否允许野外烧枣枝?有没有相关的用火要求和规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凉山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9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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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会理市树堡乡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2 15:1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关于会理市树堡乡农耕生产中是否允许野外用火烧枣枝的问题已收悉。经树堡乡人民政府调查,现回复如下:
1.您的主要诉求:纠正和制止不规范处罚,野外烧枣枝用火要求和规范;
2.调查核实情况:2024年3月2日凌晨2时,树堡乡竹鲊村巡山员现场发现村民朱某某、康某某、白某某3人在野外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未申请用火审批的情况下违规野外用火焚烧青枣树枝,立即报告了辖区派出所,辖区派出所开展了调查和现场取证,3人承认在防火期违规野外用火的违规行为,并提供了另外2人违规野外用火的违法线索,上述5人承认了违规野外用火的事实,并向竹鲊村村民委员会作出了检查,竹鲊村村民委员会为加强警示教育,按照《会理市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令》和《竹鲊村村规民约》对违法人员予以罚款一千元的处罚,5人均表示愿接受罚款处理,村委会工作人员在处理时未按规范要求出具处罚决定,而是以“赞助费”名义出具处罚文书,且未向上级汇报。;
3.调查处理意见:2024年3月14日树堡乡人民政府向竹鲊村村民委员会下发了《树堡乡人民政府关于群众网络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决定》,撤销了竹鲊村村民委员会通过收取赞助资金代替违规野外用火处罚的不当行为,2024年3月15日退还了5户群众资金。经树堡乡纪委调查,竹鲊村村民委员会通过收取赞助资金代替违规野外用火处罚的不当行为属实,对竹鲊村党支部书记杨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杨宗勇、村文书张发勇给予组织处理。会理市林草局指导树堡乡成立执法专班,对5名当事人违规野外用火情况再次进行调查取证,按照《会理市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令》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对当事人进行处置。根据《会理市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令》及相关法律法规,在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禁火时段内,严禁未经审批的野外用火。竹鲊村村民烧青枣枝需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竹鲊村村民委员会向树堡乡人民政府提出用火申请,由树堡乡包村干部联合村组干部到现场研判审核后,再逐级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交用火申请,经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作出批复,树堡乡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由树堡乡半专业扑火队、村火情初期处置小组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才可开展野外施火作业。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经 办 人:张亚军
联系电话:0834-5852088
承办单位:树堡乡人民政府
办理日期: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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