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23在河东中心医院工地干活,年底还有10550没结清,希望能尽快拿到工钱,谢谢领导了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的留言正在处理中,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责成遂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网友系我局监察支队2024年3月1日案件来源登记(遂人社处[2024]168号)以王某为投诉代表7人中的一名反映人。结合调查情况和王某等提交的反映材料,发现问题如下:(一)王某等7人投诉四川省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反映人并未和此公司发生劳动关系,故投诉主体不实;(二)反映人提供的“欠条”也非其称的项目负责人出具,也无任何用人单位认可,疑是包工头个人出具,故证据链缺失;(三)“欠条”出具人在欠条中书写“如不支付,由总包单位代为支付”,也无总包单位相关负责人及其单位认可,无支付相关款项的因果关系。(四)在春节期间,我局监察支队会同中心医院、代建中心、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对中心医院项目所有农民工工资进行了梳理,根据梳理解决了719万余元农民工工资,经查询梳理名单和工资支付名单,也未发现在中心医院项目总包、分包单位提供的名单中有王某等7人的任何信息,猜测其可能因结算纠纷(工程质量、价款差异等因素)未形成工资结算或支付。因我局无结算方面的职能职权,故无法干预结算事宜。
二、办理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我局监察支队于2024年3月4日上午3次通过办公室电话3887022联系投诉代表王某,但均未接听,后续王某回电时告知其:投诉主体错误、补足缺失的结算证据、证据齐全后劳动监察受理及法院受理的法律时效等相关情况。投诉代表王某表示将积极与用人单位完成结算,在有效的法律时效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回报单”中的反映人为当面告知,根据“回报单”中网友的请求需了解中心医院消防管道项目劳务的施工单位。2024年3月26日,我局监察支队积极联系中心医院总包单位,对此项目施工单位信息进行了解,其信息如下:四川启盛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成宏路18号1栋1单元12层2号。法人代表:李怡,联系电话17311483719。已通过电话告知其网友,并告知其记录。
三、下步工作 (一)引导其合理合法的与用人单位完成工资结算。(二)联系总包单位督促此项目的分包单位积极与其务工者完成结算和支付。(二)反映人与其用人单位在劳动保障监察受理时效内完成工资结算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工资,如反映人选择劳动保障监察渠道维权,我局将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为其快速办理劳动关系方面的诉求。(三)如反映人与其用人单位因结算纠纷一直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其在司法诉讼时效内,通过司法途径裁决处理。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