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佛星镇临江街村村民,我们的住房建于1984年,至今已近40年,当时所建房屋结构为自制红砖加预制板,后因地基不牢导致墙体开裂和屋顶漏雨,后来没办法只能在原预制板上加盖青瓦片屋顶,经过几十年的风吹雨打屋顶瓦片风化很严重,室内墙体的红砖表面已开始脱落,考虑到居住安全,现打算拆除旧房原址重建,但咨询村上和镇上相交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不能原址重建只能到聚居点去修建,村上规化的聚居点离我家走路30分钟的路程,家里父母今年都已70岁了,平时做点蔬菜和农作物,如果按镇上现在的要求只能到聚居点建房,那对于我们现在的情况肯定是不切实际的,农村每家每户的土地都是在房屋周边不远处,如果都按镇上现在的要求必须搬到聚居点去建房,那以后摘点菜种个地都要去很远的地方了,请问现在佛星镇临江街村能旧房拆除原址重建吗?请问四川省有出旧房拆除必须到聚居点建房的文件吗?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友: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我镇正在进行乡村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工作(包含聚居点规划)和农村宅基地改革。对于需要修建房屋的农户,依据“一户一宅”宅基地审批政策,拆除旧房才能审批新宅基地,按照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在审批农村宅基地时,我镇引导建房户到规划的聚居点进行修建。
2023年3月25日我镇工作人员致电网友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沟通解释,对处理结果表示已知悉。
如您仍有疑问,请致电:028-23078154,工作人员将悉心为您解答,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乐至县佛星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