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母亲与3月12日在东部新区福田友友超市买了一袋龙旺汤圆,与3月l4日开袋煮食,在吃的过程中咬到了异物,拿出来一看是五颗并连的假牙,导致了我母亲当场呕吐,一天都不舒服,严重影响了食欲。我们与3月14日下午2点左右带着汤圆及假牙,去了福田友友超市,工作人员承认我母亲在超市买的汤圆,当时联系了厂家让厂家处理,厂家也联系了我,解决的方法就是赔偿一包汤圆,这个结果我不认同,这已经不是一包汤圆的问题,因为已经影响到我们的食欲,特别不舒服。我的要求是按照食品管理法的最低赔付来赔,厂家不同意超市不表态,让我找有关部门解决,我并不想把事弄大,耐何他们不处理,也只有来这里解决一下了。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福田街道办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四川龙旺食品有限公司现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补偿您220元。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20日15时3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