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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停车费交到4.1号,结果3月14号就显示临时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14 21:24 已回复

在汇尚城这边租房子住,我是要长住的,然后一次性交了半年的停车费,还有押金200,结果停了不到十天就把我车子刮了,然后我就找物业把后几个月的钱退了,我不停这里了,然后她说好,但是只能从4月1号开始退,但是现在才3月14号,我这几天都没有开车。一直停在公司,今天下雨我就开车回来的,结果给我显示临时车辆,意思就是我明天出去小区还要给停车费,但是我还有半个月停车费才到期,然后也不退我,还要另收费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8 11:00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问题,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经与物业核实,车位租金有退费需求的租户,当月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进行收取,当月剩余未租用的天数按天数进行退还。区住建局督促物业企业向租户做好解释沟通,不得双重收费,按照小区租车位使用相关规定进行退费,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9月49日与您联系未接听,在此感谢您对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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