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彭州市 » 关于农民小区各种费用请领导重视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投诉】关于农民小区各种费用请领导重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10 09:36 已回复

领导你好,我们这是东湖花园五期的安置房,当初新农村建设来这安置,家里田地未解决,农民无收入,回家种地太远,种上到收成,被过路人员偷盗,没有过多的收益,除了年轻人,老一辈的都是靠着农田来过生活,目前的状态是,在小区的停车费720一年、物管费0.5一平,虽然不多,但对于我们收入微薄的农民来说也不少了,当初安置我们也是让农民奔着美好生活来的,大家都非常的感激,可是我们从搬进来,就各种费用加持,希望领导能帮我们解决一下这些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州市城投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18 14:33

“您的留言”我们收到了,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城投公司回复如下:城投公司相关负责人已于2024年3月15日上午11:23和留言人联系,留言人表示已知晓相关情况。
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2014)2755号)精神及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文件关于自2015年2月1日起,放开包括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7项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规定,并参考彭州市其他同类小区收费标准进行定价。现实行的收费标准为:长期停放:汽车、电动汽车收费60元/月(包含停车管理费、卫生服务费),车位支持月租、年租;临时停放: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且在12小时内收取3元/次,超过12小时则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住宅物业服务费相关问题咨询天彭街道和锦阳社区。
2024年3月18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