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24年3月3日晚九点钟至4日早上九点钟,遗失一辆价值4999元的自行车,本人在3月4日早上九点已报警,警察也及时抵达现场进行调查,本人想咨询关于立案确定时间,本人遗失物品数额较大已达四川规定立案标准1600元以上,请问多久能确定立案以及及时展开调查,到目前3月6日警方未与我取得联系,案件进展本人无从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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