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彭州市 » 新农村建设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3.15 投诉】新农村建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05 11:27 已回复

这边社区收费从来不跟业主商量,都是直接定价就行。主要表现有

  1. 新农村建设物业费不但国家补助跟社区这边还要收我们农民的。

  2. 我们交钱加宒基地修的房子房产证什么时候跟我办。

  3. 小区离种地的地方太远,没有跟我们农民任何解决措施。

  4. 小区治安差,电瓶车电瓶这些一直丢。这边小区和公安都没有得到任何好转。我们报了案的一直也不跟我们说处理结果。

  5. 停车费充电收费这边业主反馈太贵,他们都当看不见。一边说没有安商品房收钱,一边一个新农村建设的房子比商品房收费还高

     总结下:不要收钱跑的多快。这边能有为民做主的切实帮帮我们老百姓吧!!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12 10:04

“您的留言”我们收到了,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复如下:您所反映的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2014)2755号)精神及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文件关于自2015年2月1日起,放开包括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7项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规定,并参考彭州市其他同类小区收费标准进行定价。现实行的收费标准为:长期停放:汽车、电动汽车收费60元/月(包含停车管理费、卫生服务费),车位支持月租、年租;临时停放: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且在12小时内收取3元/次,超过12小时则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不存在乱收费、变相强制收费的问题。
目前正在按相关流程办理房产证。
我司将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治安管理。
停车充电收费问题请咨询小区物业。
2024年3月12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