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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10KV高压线距离居民建筑过近,请求电桩北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momo3312292248  2024-03-04 15:22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我是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众家村10组(原建新村2组)村民,近期发现我们村10KV高压线距离居民房屋仅1.5米,严重低于国家法律规定“1-1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6米”标准,存在人员触电伤亡风险,严重影响了居民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附近居民怨声载道,请求将该电线杆往北移30米即可彻底解决该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分析:

一是电线杆距离房屋主体过近仅有3米,高压线路距离王*梅家屋檐仅有1.5米,当房屋屋檐出现漏水时候,村民定会上屋进行维修,当人体距离10KV高压线仅有1.5米时候,手上再持有金属工具,极易发生触电事故。因为是10KV高压线,并不是普通220v线路,当触电事故发生后将会立刻致死。

二是高压线路横穿尹*全家院子,当人员在院子内抬金属梯子,脚手架等高长物体时候极易发生触电事故。当院子内树木长高后也会出现相关触电事故。

相关事故发生案例:

2023年1月27日,四川省达州市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工地事故。据当地官方通报,4名施工人员在进行移动脚手架作业时,不慎触碰到10KV高压线,导致不幸触电身亡。这起事故提醒我们,任何疏忽都可能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电力线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

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1kV以下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4米;

1-1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6米;

35-11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8米;

154-22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10米;

350-500kV高沿线的安全距离为15米。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该高压线杆距离居民建筑物主体水平距离近为3米不到,严重低于国家规定“1-1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6米”标准,故请求相关单位将该高压线往北移30米开外。

具体位置:电桩编号“10KV东化线建新2组支线12号”,地理位置万胜镇万胜镇众家村10组(原建新村2组)变压器旁,王*梅房屋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眉山市东坡区经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08 11:35

【情况不属实】【眉山市东坡区】客户通过网络反映: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10kV高压线距离居民建筑过近,请求电桩北移
(一)调查情况:
经核实,该工单属东坡区供电中心秦家供电所。接到工单后,眉山公司与东坡区供电中心高度重视,工作人员迅速进行了核查,其具体情况如下:该户户号:未提供、户名:未提供,发起工单人用电地址是电网_10kV东化线新建支线11#-12#杆。
反映人为万胜镇众家村10组居民莫红东。经核实用户反映情况不属实。因莫红东计划在原为平地的宅基地上新建房屋,反映10kV东化线建新2组支线架空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经核实10kV东化线建新2组支线建设于2012年,现场测量发现既有两边房屋边沿距10kV边相导线的水平距离均在1.8米以上,满足国家规定的最小水平距离1.5米。该反映人主要是以该线路不满足安全距离为由,要求供电企业迁改线路,以方便反映人在线路下修建房屋。
(二)处理情况:
1、东坡区供电中心秦家供电所于2024年3月4日20时59分接到舆情工单(202403234031),内容为反映10kV高压线距离居民建筑过近,请求电桩北移。
2、经调查,该用户反映情况不属实。经秦家供电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10kV东化线建新2组支线建设于2012年,现场测量发现既有两边房屋边沿距10kV边相导线的水平距离均在1.8米以上,满足国家规定的最小水平距离1.5米。用户莫红东因新建房屋,不满意线路位置,提出供电企业无偿迁改线路的无理诉求。由于电力线路架设在前,莫红东后续想要在此新建房屋,故供电企业无法满足其诉求。
目前工作人员正在协调村组和反映人删除平台发布的不实内容。
(三)整改措施:
非供电公司责任,无整改措施。
(四)联系情况:
已告知用户莫红东(房屋还未修建无户名户号,电话:未提供)处理情况,并约定与村干部一起共同协商,用户表示满意。
处理人:秦家供电所工作人员郑建军(17780285147),此单经东坡区供电中心分管领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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