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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分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01 16:25 已回复

领导好:

我们之前是易地拆迁贫困户,我和我父母还有我弟都在一个户口本上,现在房子在镇上没有房产证,我们户口还在街道上,现在我和我弟都有各自的家庭,常年未居住在一起,这种情况是否符合分户条件?分的话还是分在村里吗?好像我们家不能申请宅基地了。

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05 15:58

您好!您致信问政四川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农村户籍居民因儿女成年、结婚、夫妻离婚、与父母兄弟姐妹分家等,符合公安部门“一房一户”“一家一户”户籍登记政策和相关部门政策规定的,可向公安部门申请分户。申请分户的居民已取得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颁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建房许可证》等相关权属证明,并已在获批准的宅基地上新建了房屋,办理了《村镇房屋所有权证》的,公安部门按照“一房一户”政策,为其新建房屋编制户籍地址,并将分户居民登记在新的户口地址上。
特此回复
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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