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麻烦帮帮我。户口所在地在射洪市太和街道,因结婚后夫家拆迁,需开具未享受拆迁安置证明。在哪个部门盖章?街道办不给盖,社区说他们不出这个证明,房管局说不归他们管,到处推皮球,一个部门向其它部门推脱。平时上班又忙,关键是现在还找不到对接的部门。 请问应该去哪里开这个证明?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于2000年从大榆镇搬迁到太和街道机*街宝*路*号,并于2002年将户籍迁至居住地。2月29日上午,工作人员已向您家属出具了2002年至今在机房街社区辖区内未享受拆迁安置证明等相关资料。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