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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投诉】占地10余载求政府处理恢复耕地生产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26 13:30 已回复

我系四川省资中县双河镇永福痷村5社普通村民(以下简称我们)。现实名举报四川省资中县双河镇永福痷村前任村支书周**、现任村支书杨*明。举报其利用职务之便,促使矿石开采老板占用村民土地,进行矿石开采,开采完毕后未按照协议约定恢复土地生产功能,也未按时支付相应赔偿费。我们多次要求村支书联系其引荐的老板张*刚、吴*财(矿石开采单位代表人)恢复土地,多次反馈无果。且在2024年1月开社员大会时,我们再次提出恢复土地生产诉求,在社员会上村支书杨在明当着所有村民的面明确告知我们,让我们带着他亲笔所写的协议去法院状告他。村支书应该是为社员谋福利,促进村子发展的领头人,属于村里政府代表人,何时变得如此张牙舞爪,如此目无法纪,如此肆无忌惮。诉求,自2004年至今每年农作物赔产金均未兑现,土地也无法耕种,房屋也因矿石开采出现裂痕。现我们只求国家政府能强制要求前任村支书周代维、现任村支书杨在明和其引荐的老板能恢复土地生产和赔偿损坏的房屋。让农民有地可耕、不居危房之下。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26 13:52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中县双河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06 11:5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4年2月26日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资中县双河镇人民政府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2004年、2009年矿石企业负责人张*刚、吴*财到石***村(原***村)租用土地进行矿石开采,经过协调,您自愿将土地流转给此两家企业,并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因企业与村民均未提供协议范本,当时在场的村干部便代笔撰写了流转协议。据您自述,此两家企业到石**村开采不久便停止经营了,协议约定的土地赔产费未支付,土地也未复垦,开采时放炮作业也造成您的房屋受损。经向石***村两委核实,村两委多次尝试联系矿石企业负责人张*刚,但张*刚长期在外地,并且不接电话,村两委无法联系沟通,吴*财已于2019年离世。针对您反映的诉求,因企业未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建议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024年3月4日上午双河镇农服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联系,已告知您相关情况。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资中县双河镇人民政府0832-5728658或0832-8508950。
感谢您对资中县双河镇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资中县双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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