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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如此水务公司,如何服众?如何为民服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24 16:11 已回复

     2023年12月13日,我收到宜宾清源水务公司的水费预存不足信息,次日,14日强行停掉我家的水,并且关掉网上缴费通道,拨打宜宾清源水务公司电话,客服告知,必须去营业厅缴费,我将此事投诉曝光于网络后,清源水务又为我开通网上缴费通道,我将此事如实反馈给12345后,该公司多次连续捏造事实,欺上瞒下虚假回复道“即不存在网友反映的必须去线下缴费的情况。”,视频内容是客服告知只能去营业厅缴费以及投诉后为我开通网上缴费通道的录音,大家听听就知道“存不存在网友反映的必须去线下缴费的情况。”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28 11:05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1.针对反映的“系统提示缴费单位系统异常,导致预存没有成功”的情况。经核查,出现线上缴费系统异常系我司缴费系统数据升级原因,系统升级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21:00-2023年12月8日3:00,其他时段均可正常线上缴费。目前我司线上缴费渠道包括:微信公众号(网上营业厅)、微信支付生活平台、支付宝平台、翼支付平台等。
2.针对反映的“因欠费停水,我司告知必须去线下缴费”的情况。经核实,我司在收到您反映后,工作人员12月16日11:20与您电话沟通,11:36为您恢复了线上缴费通道,您在12月16日13:18缴费后立即通知复水师傅,于12月16日15:07为您恢复供水,不存在您反映的必须去线下缴费的情况。
3.针对反映的“在未提前发送催缴信息和催缴单就强行停水”的问题。经核实,当时您所在住房共欠缴3个月水费,2023年10月至12月,我司向您发送了预存不足短信提醒;2023年12月11日,我司在小区楼栋地下停车场电梯口以及一楼电梯口的公示栏张贴了“水费缴费通知”,12月12日9:23小区业主群里发了“水费缴费通知”,通知中明确了12月13日仍未缴费的用户将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宜宾市供用水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暂停供水。2023年12月16日12:30,我司工作人员再次与您取得联系,您明确告知收到了我司手机水费催缴短信,但认为不应该欠费停水。现您居住小区一户一表用户为每月一次抄表计量缴费(水费先用后缴),抄表时间为每月1日—18日。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宜宾市供用水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用水人应当在供水人抄表当月25日前缴纳水费。若用水人在规定缴费期限后15天内仍未缴纳水费的,供水人可暂停向用水人供水,直至用水人完清所欠全部费用。故不存在反映的随意停水情况。
4.针对反映的“2023年12月14日停水”的问题。经核实,我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发送短信及在楼栋电梯口张贴“水费缴费通知”,12月12日9:00小区业主群里发了“水费缴费通知”后,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进行的停水,为用户完清水费留出了足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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