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宜宾 » 市委书记方存好 » 土地征收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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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土地征收存在争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25 21:35 已回复

书记您好。我是宜宾市珙县上罗镇庄稼村三组的村名。宜威高速公路,珙县上罗段特大桥。政府部门征收土地以后,土地确权证书上明确的田地,成为了非耕地。已经很多次找了镇政府,县政府。都得不到解决。上传的视频,是高速公路土地征收之前拍摄的。可以证明我家土地不是非耕地。麻烦书记您百忙之中,帮帮我们。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珙县上罗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6 10:37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珙县上罗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30 09:36

市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宜威高速公路(上罗段)修建征用了你户部分土地,2019年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时你户拟征收土地部分现状为非耕地(鱼塘),部分现状为耕地,后经征收土地公示,你户对被征收土地未提出异议并确认签字。根据《珙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珙府公11号》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对应乡镇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的,以征地单位组织的现场调查数据为准。根据《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威高速公路(珙县段)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珙府办函〔2019〕99号)文件,第二条人员安置“一是原则上实行农业安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分配使用。二是在城镇规划区内或征地后人均耕地0.5亩以下(含0.5亩)的可实行农转非安置”的规定。你户征地地类为非耕地的,根据目前的政策不能实行农转非安置。目前庄稼村3社农转非购买失地保险的名额尚未进行分配。且针对你户反映的养老保险问题,上罗镇人民政府已多次召集农户做出当面及书面的政策解释。县信访局、县交通局、县自规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土地征拆中心、上罗镇、上罗镇派出所等,就庄稼村3社农户反映的养老保险问题再次召集农户座谈,已再次当面做出政策解释答复。
如有其他问题,请到上罗镇人民政府咨询解决。
珙县上罗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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