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问政四川您好!我是一名大学生,我想咨询关于本省的创业补贴在学校的创新创业指导教师有义务收取吗?这个补贴政策不是为了激发大学生的创新能力而下发的文件嘛。这个指导教师收取了该补贴的一半,还要占干股,就如果赚钱是帮他赚,他得一半红利,那我想问学校的产业孵化园还有什么意义呢
网友:
您好!现将您反映的事项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文件精神,大学生创业补贴享受对象为: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四川省在校大学生创业补贴,是指大学生在我省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以及在我省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针对你咨询的“关于四川省大学生创业补贴相关问题”,根据川财社〔2019〕38号文件精神,创业补贴发放给创业大学生本人。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已与你本人进行了电话联系,详细讲解了相关政策。
欢迎你来电咨询其他创业孵化相关内容。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8168533
眉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共服务部:38567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