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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东部新区芦葭镇万角村修房政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21 22:11 已回复

领导您好,我的家在东部新区芦葭镇万角村,家里的房子一直要倒了,危房,现在有了一岁多的宝宝就想着重修一下安全一些,住着也更舒心,去年看见省政府发了文件才打算今年建房,我家户籍上5个人,均健在,含新生儿一岁多的这个小宝贝,我们修房村上也回复是合法合规的也在合理走村上一切流程,但是现在有个问题,村上只批4个人的面积,说一岁多的宝宝不是集体经济认定人员,要么就得开大会通过,之前是队上开了会议都通过了,现在又说说村上开大会,一个村那么多人,建房时间都已经定好了,时间确实很赶!现在我家有很大的疑问?请问建房是否按户籍人口来定?还是按集体经济人员认定来定?因为这30平方很重要。(备注我家宝宝我们先婚后育,有准生证,有出生证,且早已上户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芦葭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22 11:26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芦葭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26 11:55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芦葭镇人民政府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万角村村委正在对接芦葭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按照相关流程办理新生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的工作。按照《成都东部新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宅基地申请户的成员需满足户籍性质为农村村民且为正式落户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待您户的新生儿经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村委会将按照成员人数来审批宅基地面积。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2月26日9时1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芦葭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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