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买的月印东方小区,当时有3%的补贴,如今3年多了,龙马潭区推脱给自贸区,自贸区又不承认这笔钱,让去找龙马潭区!更可笑的是后期补贴2%1%的补贴都以发放到位,就唯独我们3%的补贴两边推脱,回不承认?请解决这个问题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反映的问题转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理部门有结果后我们会第一时间回复您,请您耐心等待,感谢您的宝贵留言!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月映东方购房补贴”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泸州市合力应对疫情影响鼓励农民工在泸置业发放置业补助实施细则》(泸住建发〔2020〕32号)文件精神,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退役军人、毕业未满五年高校毕业生和外地来泸就业创业人员购买标准化厂房、新建商业和住宅、二手商业和住宅、一手车位,根据购买时间段按照购房款总额的3%(购买时间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2%(购买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1%(购买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一次性给予补助;车位按3000元/个、2000元/个、1000元/个一次性给予补助;农转非另外一次性给予每人2万元,每户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我局已向财政部门申请月映东方楼盘的补助资金,待资金到位后陆续发放,后续发放时会有银行短信提示通知。具体情况已与您电话联系沟通,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股,电话:0830-2522135。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