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夏天我与家人二人报名了该社的九黄峨乐五日游旅游团,在到达成都市以及签订合同前该社对接宣传人员拒绝与我说明详细事项,在第二天出发去九寨沟上车后我才获知车上的游客均为散客拼团,只因九寨沟三天行程相同而被拼上,导游也只为三天的导游,而此前该社人员并未与我协商合作。除此之外,实际行程内容与宣传不符,强行增加购物行程而未在合同内说明具体时间,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决定后两天的行程不再参加,脱团。而对接人员并未按照合同上的必要费用进行计算说明,只是罗列各项费用,以此不对我进行退款,而我在之后向她要求计算并没理会,冷处理。因此,我的诉求是对该社未经允许进行拼团与不按合同退款以及虚假宣传进行处理,并对我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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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成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成华区文体旅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2月19日多次与您电话联系,您未接听。经调查,您的旅游行程结束于2023年8月,根据国家旅游局2010年第32号令《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四款,超过旅游合同结束90天的将不予受理。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