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够疯旅行社】(成都市青羊区少城路27号少城大厦15楼1501)报了1月22号出发川西的旅行小团(费用4160元),因身体原因不能如期出行,在1月20号跟旅社申请退费。旅社表示要按“旅游法”坚持扣除40%的费用,协商无果。本人认为不合理因尚未实际发生任何费用,诉求是退全款,故前来此希望能得到合理处理,谢谢您!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成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未查出畅游家旅行社存在违法行为。该旅行社表示费用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的,不存在多扣。如不认可,您可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旅行合同、缴费凭证、相关聊天截图、音视频等的复印件【原件请自行留存】),快递至成华区龙潭街道同乐村6组熊猫体育公园217室(收件人:成华区文体旅局安全生产监管科,收件电话028-84360856)。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