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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咨询】隆昌市收取农村垃圾处理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09 23:57 已回复

隆昌市农村现在在收取每人每年12元的垃圾处理费,垃圾处理费不是交在自来水费里面了吗,这个是不是重复缴纳,还是按照户口人数来缴纳,每年平均不会超过一个月时间在家的人还是按年来交,就不能只交待在家里的时间段的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11 19:25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隆昌市人民政府金鹅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19 10:4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4年2月9日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金鹅街道办事处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所反映的自来水费里包含的垃圾清运费,实际是污水处理费。光华村根据中共隆昌市金鹅街道工作委员会印发《2024年度城乡环境治理“六顺六净”工程暨“清杂去乱”实施意见》(隆金工委发〔2024〕1号)相关要求,通过“四议两公开”和“一事一议”制定了《光华村“一元钱”卫生保洁费筹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按照户籍人口和常住本村的外地人口收取每人每月1元钱的标准筹集农村卫生保障基金。光华村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联系,向您做了政策解释工作。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以进一步反映和咨询光华村15983298301。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隆昌市人民政府金鹅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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