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是农村户口,为什么乡镇合并后户口性质怎么变了,变成集体户了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友:
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民警于2024年2月9日与当事人进行电话联系向其告知,长期以来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农村户籍存在被各种利益分配捆绑问题,导致农村地区虚假村组、虚假地址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了户口登记管理的严肃性、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一房一户”的原则清理登记家庭户,严格按照“房屋地址实际存在”的原则清理登记为集体户,因您所在户籍地未修建房屋,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将户籍清理登记为农村集体户。
针对农村地区因拆迁等各种原因,群众被迁移至集体户后,现有户口信息无法判定所属原村民小组信息问题,公安厅等8厅局《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已有明确规定,即可通过出具户籍证明并备注用途,作为享受利益分配依据提供相关部门使用。
如您仍有疑问,请致电:028-23138030,工作人员将为您解答,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乐至县公安局
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