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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农村耕地被占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01 15:49 待解释

尊敬的邹书记,我于2024.1.29在平台反馈我家位于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余家湾村五组的一块约0.4亩左右的耕地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被部分占用问题,以下是田家镇政府的回复:

据核实:一、2020年村级建制调整,撤销涂大山村,其管辖区域划归余家湾村管辖。
二、来电人所反映道路应为省交通厅下达的内江市东兴区2021年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涂大山村-余家湾村)。该项目实施前,村干部就该项目土地使用情况进行了开会宣传,村民表示自愿将土地用于道路建设。该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完工,项目施工期间未收到相关反映。
三、为推动项目建设,完成下达任务,田家镇政府已将该项目道路建设用地矢量数据上报区自规局,将道路建设用地内的基本农田调出并补划相应面积。
相关工作人员于2024年1月30日15时许已电话回复本人。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经济发展办0832-6120992。


我对以上回复不满意,一是它并没有回复我提出的政策及程序问题,二是回复内容本身也含糊其辞,张冠李戴。

1.   回复中声称“来电人所反映道路应为省交通厅下达的内江市东兴区2021年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涂大山村-余家湾村)”,请问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对被占用耕地的处置是依据什么政策执行的?

2.   回复中声称“该项目实施前,村干部就该项目土地使用情况进行了开会宣传,村民表示自愿将土地用于道路建设”,请问是哪位村干部,在什么时间以何种方式通知了哪些村民在何地召开了何种形式的会议宣传,又是哪些村民怎么表示的自愿将土地用于道路建设?反正我家没有任何人接到过参加所谓宣传会的通知,没有参加更没有同意将耕地用于道路建设。请问村干部为什么不通知将有土地被占用的我家参加宣传会,为什么不征求我们的意见?

3.   回复中声称“田家镇政府已将该项目道路建设用地矢量数据上报区自规局,将道路建设用地内的基本农田调出并补划相应面积”,请问补划面积这一动作目前是否已经完成?正如耕地被占用不知情一样,该公路被占用土地有补划在平台回复前也毫不知情。请问该补划工作是否完成?我家被占用的耕地为啥没得到补划?还是说存下灯下黑的情况,补划的面积再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占用?挪用?划归他人用?

4.   回复中“相关工作人员于2024年1月30日15时许已电话回复本人”,请问是哪位工作人员用哪个号码联系的本人?在上述时间左右没有接到过回复电话!2024年1月30日 10点50分,确有一位自称田家镇政府的女性用0832-6120992致电本人,询问在平台反馈的余家湾村是指老余家湾村还是新余家湾村,并未涉及到在平台回复的以上三点内容。


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如此张冠李戴彰显的是相关部门对待人民群众的反馈搪塞敷衍,人民的时间也很宝贵,就事论事解决问题才是为民服务的根本,恳请邹书记撤查,不要让本身利好的政策在基层变了味,寒了人民群众的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2 10:04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18 14:5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4年2月1日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东兴区田家镇人民政府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交办通知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调查核实。据核实,东兴区田家镇余家湾村村民委员会于2021年6月14日召集该项目所涉农户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当时您因家人生病住院未参加。该项目施工前余家湾村村干部与您父母当面就土地占用情况进行沟通,您母亲同意不补偿青苗。
道路施工前,被占用的土地已于2021年由天府集团流转。道路施工占地后,流转费继续支付到了农户。
相关工作人员于2024年2月18日10:23分已电话回复您。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经济发展办0832-6120992。
感谢您对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8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3-04 10:31

回复含糊其辞,没有说清楚,已另起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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