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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新都区普文社区居民用电收费0.78/度合理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30 13:11 已回复

新都区普文社区居民用电收费0.78/度合理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2 10:34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新都供电分公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新都供电分公司核实:
如您用电性质属于商业用电(公寓住宅)根据成规办[2017]123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商业建设项目的电费因按照商用标准收费,禁止按照非商用标准收费。根据四川省电力公司公布的代理购电价格,具体标准如下:峰段1.22187元/度(10:00~12:00,15:00~21:00)、平段0.79407元/度(07:00~10:00,12:00~15:00,21:00~23:00)、谷段0.36627元/度(23:00~次日07:00)。因每月公布的代理购电价格不固定,处于上下浮动的状态,用电的实际价格以实际用电月份公布的价格为准。 如您用电性质属于居民用电,根据川发改价格[2012]560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四川电网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通知》,居民用电共分为三档电价。月用电量在 180 度以下及部分用电价格为 0.5224 元/度。月用电量在180度至280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加价0.1元,用电价格为0.6224元/度。月用电量高于280度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加价0.3元,用电价格为0.8224元/度。
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
2024年2月1日10时10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就您反映的问题和诉求与您联系,经了解,您所住小区为老小区,只有一个总表,故在国家电价基础上有合理的分摊,您表示认可。
以上情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2月1日10时15分电话联系您,您对办理结果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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