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罗镇镇府,一直都在敷衍百姓。高速公路占地后,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明确的耕地面积,变成了非耕地。政府回复的是明确公示和告知了百姓。一个月内办理什么不动产登记。。2019年到现在。我们就没看见过所谓的公示。事情直到现在都没有解决。每次镇府都说是百姓的问题。就不解决耕地占用变成非耕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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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先生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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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先生来电反映:上罗镇镇府,一直都在敷衍百姓。高速公路占地后,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明确的耕地面积,变成了非耕地。政府回复的是明确公示和告知了百姓。一个月内办理什么不动产登记。2019年到现在,我们就没有见过所谓的公示。事情到现在都没有解决,每次镇府都说是百姓的问题,就不解决耕地占用变成非耕地的问题。
经查宜威高速公路(上罗段)修建征用了你户部分土地,2019年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时你户拟征收土地部分现状为非耕地(鱼塘),部分现状为耕地,后经征收土地公示,你户对被征收土地未提出异议并确认签字。根据《珙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珙府公11号》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对应乡镇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的,以征地单位组织的现场调查数据为准。
根据《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威高速公路(珙县段)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珙府办函〔2019〕99号)文件,第二条人员安置“一是原则上实行农业安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分配使用。二是在城镇规划区内或征地后人均耕地0.5亩以下(含0.5亩)的可实行农转非安置”的规定。你户征地地类为非耕地的,根据目前的政策不能实行农转非安置。目前庄稼村3社农转非购买失地保险的名额尚未进行分配。且针对你户反映的养老保险问题,上罗镇人民政府已多次召集农户做出当面及书面的政策解释。
如有其他问题,请到上罗镇人民政府咨询解决。
珙县上罗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