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本人在赵化镇了果村(原二组),有一泥瓦老宅,总面积300多平方,系与弟弟共同拥有。
弟弟是特困户,用此宅同等面积置换村居民点安置房,用掉104平方,则老宅还剩余200多平方,经村里与本人勾通协商,将剩于面积以“双挂勾”形式拆除,与时任村支书曾某交涉,将补偿款打到老母亲账户。
如今已过去几年,本组其他“双挂勾”户,已陆续收到分批打款,而我家任何人都没收到补偿款。
询问现任支书,却是话语支支吾吾,没有得到答案。
麻烦上级相关部门领导查查,到底是什么问题!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请耐心等待答复。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双挂钩补偿发放不到位”的问题收悉,现由富顺县赵化镇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说的老宅,在当时房产证登记为您父亲陈某兴所有,您已经分户且没有共同居住,陈某兴及您弟弟陈某友为一个户口。陈某兴户被评为建档立卡户,2017年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建房政策,按照建新拆旧的要求对旧房予以了拆除。故您户及陈某兴户均未纳入“双挂钩”项目,若您在该组属无房户,可以新修房屋。
若还有疑问,请致电赵化镇自规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813-5881956。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