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法机关-中江县人民法院受理并执行的文书编号:
(2024)川0623执保107号
首先我相信贵法院的执法程序是合法合规的。
但是在我的财产(微信支付)被执保前后并没有收到任何相关的执行裁定文书,包含但不限于正式书面文书、短信、电子文档。
我对此文书的内容一无所知,包括与我产生纠纷事件的当事人以及涉及的具体事件也并未知晓。
我质疑此流程是否合理。
我希望能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也衷心希望贵院能纠正此态度,以免继续给群众带来诸多困扰。
市民:
你好!你的留言收悉,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向你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经查,由于你更换了手机号码,所以未收到裁定书,我院已重新送达裁定书。
如你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7067655 进行咨询。
祝你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中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