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部分路段交警指定的施救单位存在天价收费情况,请领导公布请凉山地区的高速公路以及普通公路交通事故施救费用收费标准,便于规范当地施救单位合理收费,保证人民群众的合理权益。
网友您好,现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要求,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266号),我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政府定价范围调整为拖车费、吊车费2类收费。放开一般道路清排障作业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交通厅关于高速公路清排障作业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费〔2000〕5号)规定,四川省高速公路清排障服务收费具体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