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首先说声对不起打扰你们了。我足回川广元青川的一位农民,于2019年10月23日在他人介绍下到广元责商银行贷款一事寻求帮助。因第一次贷款不懂其利害关系帮他人顶三十万贷款至今未连,后来找到银行,银行说他们没有错,不管,钱让担保人用了,现在他一分也没还。我一个三无人员银行也能贷我三十万,他们现在不管了只管要钱,谓求好心人帮我好好看下怎么样才能让他们把钱还了。明明有问题当地银监委说我证据不足,天理何在,法度何在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于2019年10月23日向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天支行(下称贵商行朝天支行)申请贷款30万元,用途为房屋装修,贷款期限2年,申请贷款时有汤某、张某、张某林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综合评定为具备一定偿还能力,该行审核同意后向您发放贷款30万元。2020年1月起您未按期还款,按照规定,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2021年4月,贵商行朝天支行向朝天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5月法院判决由您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贵商行朝天支行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汤某、张某、张某林(担保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您未提起上诉,朝天区法院判决已生效。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