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一下,已经购买2024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24年一月在成都金牛区实业街妇幼保健院经剖腹成功分娩,她这种情况能否报销,报销流程是什么?或者具体需要咨询哪个单位?麻烦告知一下,谢谢。
网民: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板的留言收悉,经中江县医疗保障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生育医疗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省本级五个医保统筹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上述五个医保统筹区内的医保定点医院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顺产、难产、剖腹产费用纳入省内异地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试点。您妻子在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分娩是可以在医院直接结算的。
1月17日我单位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进行了沟通,告知您相关情况,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如您仍有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7252820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中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