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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绿化隔离带还是不见恢复,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14 18:07 待解释

河东新区仁里江山原筑,从秋到冬又快春了,从22年9月到23年1月,从管理部门回复“已整改恢复”又2个月了,小区6栋单元门口绿化隔离带还是不见恢复,快过年了,请问有关方是树苗还没采购好还是天气暖和了还不够冻不适合种植灌木苗呀?!
1、复绿到底谁负责?!
河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11.13网文回复中认为小区6栋单元户前清除”绿化隔离带”是“破坏小区绿地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然后根据《四川省城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要求配合整改无果后,”执法人员联合物业对破坏的绿地进行了回填了土方并交由物业后续跟进处理,补种绿植“。然而又是二个月有余,除了硬化地上立了几颗灌木苗后就没有动静了。也不知硬化地上植苗成活率如何?(注:另好像国家有规定表明地表覆土深度不足3米的绿化用地不计入绿地率)还是说哄一时算一时,蒙一个算一个。真的不明白,以前隔离带灌木郁郁葱葱、整整齐齐的不好看吗?建庭院也好,建院坝也好,开发商应该也规划有界限,不能想怎么建怎么建随意扩大面积连隔离灌木带也清除了呀!
另外河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说“交由物业后续跟进处理,补种绿植”,不知是根据哪部法规哪一条规定?这是“权力让渡”还是“推脱敷衍塞责”呀!看有关法规,物业对违建和毁绿只有向有关部门报告的权力,没有执法权力吧?
2、物业是否失职?
如果根据有关规定复绿确实是物业的责任,在一个五线城市,业主们交着2.6元/平的物业费,请的是所谓五星级物业服务标准企业,结果一个只有十几栋房子的小区,物业连绿化被破坏都不能及时阻止、几月了补植也不做,垃圾也不清理,是物业管理人员和清洁人员不足吗?!小区绿化本是原建设单位建好的,物业进来了仅是“守成”而已,结果呢?!守住了吗?!小区绿化被破坏的仅此一处吗?!走一走、看一看,小区绿化地被踩了多少条路出来?!还是视若无睹,习惯听之任之!那么金科物业遂宁分公司作为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严重失职不作为!物业进来二年半了,小区与交房时比较,环境是变漂亮些了还是变差些了呢?!这样延续下去,再过几年不知又如何?!
3、治理有无期限、老百姓可以期望不?
《四川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百零二条等对城市/小区园林毁绿、毁绿处罚好像说得很明白,规定也很细致。但怎么到执行就变样了,执法到底是以什么为准绳呢?!还是说具体到地方管理部门就是规定放在那,想用哪条就用哪条,不用就不用,任性为之。有关部门对小区毁绿、破坏绿地不光无法制止、无法处罚,甚至连复绿也弄得无限期呢?!总是强调“业主不配合整改无果”,难道执法也是要看人来的吗?!抑或牵涉到小区治理动辄就是大案、要案,需要慢慢立案再处理?!
物业也好,执法局也好,还是拜托要想点办法严肃点为更广大的业主们做点实事哦!2.6元/平的物业费严格说交的是公共面积的管理费,如果公共面积管不好遇到问题不想管不敢管,业主又如何信任物业的管理水平呢?!另外麻烦下次如果整改复绿了,晒个图或拍个视频,既然是公共平台,也方便大家都看得更清楚。让问政四川真正成为阳光平台,老百姓可以信赖的平台。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15 10:50

网友,您好!
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给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目前正在处理中,请耐心等待。
感谢您的留言!
此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26 15:09

网友,您好!
您通过网站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遂宁市河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6栋恢复绿植的问题。
关于您反映的绿化隔离带仍未恢复的问题,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并咨询物业了解,物业在2023年11月9日对破坏的绿化隔离带进行回填补种时,因当时绿植备份不够,物业仅进行了土方回填并进行了初步绿植补种。 2024年1月16日,遂宁市河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再次督促物业对剩余未补种的绿化隔离带进行填充补种。执法人员2024年1月18日现场核查,物业已将绿化隔离带补种完毕。关于您提到的后续复绿是否该由物业负责的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规划等违法违规行为本就负有主体监管责任,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因此由物业方跟进后续绿植补种并无不妥之处。
二、关于物业是否失职的问题。
该小区部分一楼住户在装修中,物业按照行业规定与业主签
订了装修承诺书,并持续监管,部分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确有占用,物业均向业主做了告知,提出了整改要求,业主愿意在装修完成后恢复受损绿化。部分因踩踏出现的绿植受损,物业已向公司申请经费,持续修复,同时正在制作告示牌,提示业主爱护小区公共环境秩序,共同守护家园。街道已将相关情况报送行业主管部门,请行业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监管和督促。
三、关于对侵占、破坏绿地行为如何治理,有无期限的问题。
自江山原筑小区交付以来,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即已安排执法人员入驻该小区,强化了对侵占、破坏绿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管控,先后拆除业主违规硬化绿地4处,拆除擅自搭建砖墙1处,恢复补种绿植6处。但因前期开发商售房时已与一楼业主签订绿地使用的补充协议并在交房前使用绿植将部分公共绿地进行隔断,大部分一楼业主对执法人员的正常监管行为抵触情绪较重,采取“打游击”、利用执法人员交接班、夜间等监管空档期施工,导致一楼业主侵占、破坏绿地行为反复性较强。
目前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正持续加大对小区侵占、破坏公共绿地行为的治理力度,对涉嫌存在侵占、破坏公共绿地行为的,已全面要求业主停止施工,并对其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自行整改,恢复公共绿植,对于不愿配合整改的业主,参照《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去函水电企业,暂停其水电供应,待其整改后再行恢复水电供应。
下一步,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联系劝导业主,力争劝导业主自行整改恢复绿地。同时也将联合物业逐步对被破坏的公共绿化进行恢复,对经多次劝导仍拒不配合整改的业主,河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法依规对其立案查处。
感谢您的留言。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1-28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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