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渠县金科集美东方小区业主,接房一年了门口市政道路至今为止还没有修,之前留言回复为国电电站未搬迁,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落实处理好这个问题,电站既然未使用为什么不拆走,不能因为一个不使用的电站导致一条市政道路不修吧,目前我们出行很大问题,路灯没有,小孩早上上学都看不到,摔跤了,希望领导重视这个问题,早日解决,谢谢!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该市政道路因国电变电站未搬迁,暂无法施工(该变电站属于国有电力公司资产,目前变电站内仍有变压器、配电箱等电力设施未搬迁,新的变电站已完成选址,即将开始建设),为满足金科集美东方小区群众出行需要,已在该市政道路与金科小区之间铺设了一条混凝土道路,该道路连接庆丰大道南段至金科小区大门,宽约5米,可满足车辆行人通行。
感谢您的来信!如有未尽事宜,可向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办反映咨询,联系电话:0818-7895933。
审签人:陈 欢(县住建局党委委员)
经办人:张 锐(县住建局项目办工作人员)
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