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荟城海云墅2幢1楼2号房、三号房擅自在装修中拆除飘窗,此飘窗是房子主体建筑的承重墙,一楼房主不顾全楼近100户人口的生命安全于不顾,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为一己之私任意妄为。海云墅物业不作为;装修公司为利益把其他房主的生命安全抛之脑后。垦请相关领导彻查此事!给2幢所有业主一个答复。再次恳请!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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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乐荟城海云墅底层业主擅自拆除飘窗违规搭建的问题,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禁止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根据此规定,我中心已要求物业进行逐一排查,并对违规拆打飘窗的业主进行及时制止,下发整改通知,经反馈,物业已进行制止,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至东城办及市住建局,住建局进行了现场查看,同时已联系规划设计单位,由规划设计单位查阅图纸提出意见后,将由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我中心将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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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物管办 联系电话:0834-3225158
承办单位:西昌市房地产事务中心
办理时间:2023年12月26日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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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您投诉的西昌乐荟城·海云墅2栋1楼2号、3号任意拆承重墙后,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经查, 乐荟城·海云墅2栋1单元1楼2号、3号存在装修改造项目中存在拆除飘窗情况。经原设计单位确认飘窗位置不属于主体承重结构,但存在破坏剪力墙保护层 情况,我局后续将依法依规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经办人:西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4-3222636
承办单位:西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时间: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