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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乐荟城海云墅2栋擅自拆除承重墙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21 13:24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西昌市乐荟城海云墅2栋1-2及1-3住户,擅自大面积拆除承重飘窗,破坏房屋主体,导致整栋楼底层一半的主体遭到破坏,危及整栋楼所有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望领导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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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凉山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1 19:26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西昌市房地产事务中心、西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7 16:26

网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针对乐荟城海云墅底层业主擅自拆除飘窗违规搭建的问题,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禁止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根据此规定,我中心已要求物业进行逐一排查,并对违规拆打飘窗的业主进行及时制止,下发整改通知,经反馈,物业已进行制止,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至东城办及市住建局,住建局进行了现场查看,同时已联系规划设计单位,由规划设计单位查阅图纸提出意见后,将由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我中心将予以配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经办人:物管办
联系电话:0834-3225158
承办单位:西昌市房地产事务中心
办理时间:2023年12月27日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投诉的西昌乐荟城·海云墅2栋3栋等底层多家住户擅自拆除承重墙后,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经查, 乐荟城·海云墅2栋3栋等底层多家住户在装修改造项目中存在飘窗改门情况,经原设计单位确认飘窗位置不属于主体承重结构,但是否破坏剪力墙保护层需进一步核实,故不能马上作出回复。我局已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待调查清楚后向您进行回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经办人:西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4-3222636
承办单位:西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时间: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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