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户口原来在武庙乡中坝村结婚时迁至玉成乡一队,我父亲为户主,现在能迁回吗?需要哪些材料,怎么办理?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市内移居”规定: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住房登记户口。本市居民家庭户不得移入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 据了解,您欲申请将本人户籍通过市内移居至父亲的合法稳定住所,现已与您电话告知户籍政策及所需材料。您可持入户所需全部材料到东部新区公安办证点申请入户。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2月20日10时21分,与您电话告知,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