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家房子位于村上公路边,2010年建设的,最近想翻修重建,想咨询下关于宅基地翻修重建政策,所需材料和审批单位。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宅基地翻修重建政策”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您的问政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泸州市纳溪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户籍在农村的居民,享受在本村修建住宅的权益。其中第二章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公路沿线农房建设用地选址在公路水沟外边缘控制标准为:国道20米外;省道15米外;县道10米外;乡道5米外;村、社道3米外。
建房所需材料及审批流程:建房申请资料、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需先由申请人提交至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原基建房由镇人民政府审批备案,移基建房由区人民政府审批镇人民政府备案后方可实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因通过电话暂未联系上您,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我镇党建办公室,电话:0830-4692689。
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