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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贤达中央公园22.21栋一楼违法侵占架空层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31 20:53 已回复

自2023年6月以来,本小区21-1-102、22-1-102业主在未取得相关建筑施工许可的情况下违法侵占架空层。野蛮施工,仅22栋暴露出来的即存在违法拆除本小区剪力墙的情况,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对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极其不负责任的情况。21栋已经施工完成,是否对楼体结构造成严重损伤不得而知,想必只会更加肆无忌惮。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为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小区架空层是地面到一楼的一段空间,依附于小区建筑物及其所占用的土地而存在,没有独立产权。架空层的所有权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其他任何单位不得侵占或擅自占用、处分。业主买下房屋的同时也买下了架空层,其建设成本已包含在房价里。若有人违反前述规定,权利人可以主张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赔偿损伤。相关人员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法律,改变了架空层的结构和用途,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据此申请依据相关法律责令停止违法侵害行为恢复原状。因为拆除剪力墙甚至承重墙部分的,由第三方机构评估损伤并赔偿。南京架空层因违规停放电动车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死伤多人,相关责任人虽然受到处罚,但是失去的生命无可挽回。涉嫌违法人的行为不仅是对楼体造成损伤,也会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等,架空层的设计本就不是居住性质,涉嫌违法人的违法建筑的电路、燃气架设,以及在违法建筑内的行为不可控,存在极大的风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9 16:59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贤达中央公园22、21栋一楼违法侵占架空层”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我街道执法人员到现场了解有关情况后,于3月26日下午、3月29日上午两次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物业公司叫停涉事业主装修施工(涉事施工现场已于3月26日停止施工),并定期派人复查,防止抢修偷建。同时按照《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小区业主装饰装修管理,切实履行巡查报告责任。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如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东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电话:0830-425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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