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宝林镇新建社区7组的村民,因乐至县2019年新农村建设占用我名下宅基地100平方米,林地143平方米,至今4年多仍未收到征地赔偿款。我于2023年12月找到负责新农村建设的四川船重公司土地治理项目部负责人袁总,袁总认可并确认占地面积,但仅愿意以每亩600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这样100平米宅基地和153平米林地仅能赔付1千多元,这未免也太低了,在我质疑赔偿标准后,负责人袁总却让我拿出相关的赔偿标准文件。请问相关政府部门:此类新农村建设是否有占地赔偿标准文件?新农村建设是政府行为,按理说应该由政府部门负责相关占地赔偿事宜,为何需要村民去向一个公司讨要赔偿,并且为何会拖延4年之久仍未拿到赔偿?恳请政府负责相关业务的部门能够解答我的疑问并且解决我拿到自己应得的赔偿款的合理诉求,谢谢!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友:
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问题实为乐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土地整理补偿款未发放问题。该项目是为了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项目补偿标准按《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补偿政策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乐府办发〔2019〕15号〕文件执行。经联系资阳同圣公司(土地双挂钩施工承接方)宝林片区负责人得知,您手续未完善因此没有发放补偿款。目前我镇相关工作人员已协调资阳同圣土地整理有限公司乐至项目部指导您办理相关手续。并电话通知您前往资阳同圣土地整理有限公司乐至项目部按流程办理。
如您仍有疑问,请致电:028-23480165,工作人员将悉心为您解答,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乐至县宝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7日
宝林镇政府工作人员拖延推迟处理,多次致电回复内容中的电话号码请求帮忙找下回复内容中的文件作为赔偿标准都没有得到有效回复,后面去政府当面请工作人员帮忙找一下文件,回复是没有相关政策,需要村民自行去找土地治理公司协商,整个过程中不仅没有帮忙协调,连最基本的帮忙查找相关的政府文件都没有做到,作为村民没有感受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的觉悟。
宝林镇工作人员已告知网友按《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补偿政策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乐府办发(2019)15号〕文件执行。具体补偿事宜与资阳同圣土地整理有限公司协商。该文件在网友与同圣土地整理有限公司协商的时候由该公司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