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领导可以考虑更人性化的处理方式。法不溯及过往,对于以前有狗证并且按时年审的大型犬,予以在限养区内生活,养老送终。希望可以参考重庆市的规定。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立即责成成都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已将修订后的《成都市限养区禁养犬品种目录和大型犬标准》向社会公布。如已经饲养了禁养犬的,犬主可将禁养犬只安置至非限养区继续饲养,无法自行安置的,原则上可以选择将犬只自愿送犬只收容处置场所,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你的意见我们已经收到,将积极收集并向上反映。
联系人:胡警官,联系电话:86407766。
成都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