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投诉成都西部金沙鹭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开发的位于成都市青羊区蜀风路199号的鹭岛金沙壹品花园项目,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本人在销售的推荐下认购了该楼盘的1栋24楼2402号,并支付了10万元房款。随后就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如下:
一、捆绑销售装修包
楼盘售房本应当由购房者选择是否需要装修升级包,而本人购房期间开发商工作人员却要求必须加上四十多万装修包的价格一起购买,开发商该行为已经涉嫌捆绑销售。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十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二、教唆购房者改建
在认购过程中,开发商工作人员曾带领我们参观毛坯样板间,以及与本人购买同户型的9栋902室。开发商工作人员向我们宣传B1户型135㎡四房两厅两卫,可以将阳台改成全封闭、次卧飘窗打掉来扩大房屋使用面积,交付后自己改即可。开发商对有购买意向的购房者宣传可以进行违规改建、误导消费者,通过虚假宣传、教唆改建的手段进行售楼,该行为属于严重的虚假宣传行为。
同时鹭岛金沙壹品花园该楼盘目前为准现房,小区明显可见已有大量的购房者受开发商教唆,按照开发商宣传的进行了违规改建。根据《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活动,不论新建、扩建、改建,都必须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证后方可建设。因此开发商只有取得规划部门办法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后证,其改建活动才是合法的,否则就是违法建设。
希望相关政府部门介入彻查该楼盘现状,针对已经进行违建的部分依法予以拆除并进行处罚!
上述反映情况均有相关证据予以核实,请相关部门予以查处、严厉处罚!并恳请政府介入调解,协助退还本人被诱导所交的10万元房款。谢谢!
市民: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住建交局高度重视,赓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反映鹭岛金沙壹品退款的问题,我局已与开发企业联系,协调企业妥善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根据协议相关条款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如协商无果,亦可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关于您反映价格问题,根据《成都市新建成品住宅装修管理规定》第六条根据市场需求及产品定位,开发企业可在普通装修方案的基础上提供升级装修方案,供购房人自愿选择。我局将持续监督开发企业行为规范。其它相关问题,建议您提供资料向有管辖权的部门反映。
成都市青羊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