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在成都市用银行卡,收到过一笔涉案资金,到辖区成华区青龙派出所做了笔录,注销了银行卡并取回了存款。
此后我正常用卡,2023年4月中国银行告知我为“两卡人员”并限制我一切柜面与非柜面交易,此乃我唯一用卡。
2023年12月我咨询成都成华区刑警大队,表示并未对我20年涉案进行惩戒,并告知我的户籍地泸州市龙马潭区刑警大队对我银行卡进行了惩戒。
我多年未在泸州工作生活,也从未在泸州开卡用卡,20年之后也未涉及任何案件,现唯一一张银行卡被龙马潭区刑警大队惩戒,感到非常困惑,严重影响我的正常生活资金使用,请问如何处理?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名下银行卡被惩戒,严重影响生活资金使用”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我局未对您的账户进行管控,该卡的核查事宜皆由成都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成华分局刑警大队执行,并由该队在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内反馈情况。
我局刑侦大队民警向您建议再次前往成都市成华分局反诈中心进行核实。您表示知晓。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