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一入职,九月二十二上班,九月为白班,九月二十六调休一天,总计九月打卡上班天数为八天。
十月二十七号上完夜班后离职,十月为夜班,十月三号,十号,十七号,调休三天,总计十月打卡上班天数为二十四天。
共计住宿且在职三十七天,打卡三十二天,每日工资为二百四十元十二小时,在职满月后报销一百元体检费。
国庆节当天因需白班倒夜班,所以安排上了俩个八小时的班。
在职期间包住宿和每日两餐工作餐,每日扣住宿水电五块,保险两块,在职期间未违反任何公司厂区规定。
厂牌押金收取五元离职后交还未退费,退还工作衣物齐全且清洗完成被恶意扣折旧费。
九月二十九(中秋)十月一号,二号(国庆)为法定假日三倍工资。
工作期间预支八百元工资做生活费,工资拖至十一月二十七号仅发放两千八百九十六元。
总计还需支付五千五百一十元工资,且协商未果后投诉给公司领导后还在依然未果。
经调查,您实际是四川万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捷普公司工作的员工,经我局业务科室协调后,四川万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已就您诉求问题与您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因此,若后续您对相关费用仍有异议,请您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司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