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12月底购买宜宾鲁能地产叙州区原香岭负一层A389产权车位,与开发商签定车位买卖合同,并交纳全部费用89500元,两月后车位降价,本人与开发商协商按照合同扣除违约金百分之二十后退费,均未得到开发商回复,也向当地住建部门反映过,未得到解决。2023年10月开发商告知将暂停我的车位使用权。同月至今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反映多次,希望开发商按照合同退费,但开发商不认可《车位买卖合同》,且以该车位已经备案等理由拒绝退款,由于《车位买卖合同》明确说明当地住建房管局有备案一份,所以向住建部门投诉至今1个半月,得到的几次部门回复都是推诿扯皮、牛头不对马嘴的回复。现投诉如下:
请当地主管部门查找该车位的备案资料,向本人出具证明,证明该项目的备案时间。
请查找鲁能地产在监管部门的《车位买卖合同》备份件,并给予出具证明该合同是否和备案件一致,是否是真实有效。
宜宾市住建局和叙州区住建部门相互推诿扯皮,均说该项目是由对方管理,让我去起诉开发商,多次回复和投诉不一致。
最后一次住建部门回复该开发商未在当地住建部门办理预售及备案,车位买卖合同也没有备份。
请问,不管上述两个部门机构改革也好,还是争论管理权归属也好,难道不能受理市民的实名投诉反映的问题吗,没想着怎么处理,就想着推脱监管责任。针对该部门监管不力和开发商违法违规的问题如何处理。请相关部门为民办实事,为我提供帮助。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结果。
市民朋友,您好!
您通过信访平台宜宾市住房和城乡保障局监管不力等事宜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立即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宜宾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原香岭项目由宜宾市住建局备案管理,我区于2019年3月接管该项目楼盘数据,若您想查询该项目房屋备案信息,请咨询南岸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鉴于“按照合同规定扣除20%的购车位费后全额退还费用。及退还降价后车位的差价”事宜均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建议您与开发企业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感谢您对我区房地产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5日
推诿责任,踢皮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