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是原彭山区观音镇椿巅村4组一员,土地在2010年左右被征占,当时家里人都缴纳了失地农民社保,当年还小,没有购买失地农民社保,想咨询一下,我还有补缴失地农民社保的资格吗,谢谢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按照川人社发【2018】46号文件规定,现只能办理2018年以后的失地农民参保手续,故您现无法以失地农民身份购买社保,但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购买社保。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