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弟弟入党,需要提供市民的政审材料,有一个家属情况的证明,需要到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开,但市民的户籍地青羊区府南街道石人南路社区让市民找居住地蔡桥街道万家湾社区开,居住地社区又让市民找户籍地社区开,认为不合理,求助部门协调尽快开证明。跑了一上午了,社区工作人员不干实事,只知道推诿踢皮球,基层事务管理现状让人寒心(市民希望在11月17日下班之前完成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你反映的问题,蔡桥街道高度重视!请带上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有效身份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相关证明。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蓝女士: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府南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石人南路社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核实,由您口述得知您的户籍地是石人南路100号集体户口,如果您需要在石人南路社区开政审材料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1政审函调原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3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4本人居住地社区开具现实表现证明。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11月17日15:37与您联系,一直未接听。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青羊区府南街道办事处石人南路社区:61338506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