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射洪市修建了一座中型水库,名叫群英水库,征用了当地老百姓的土地,让部分老百姓田无一厘,地无一厘,这部份老百姓成了城市做不了(没城市工作)农村回不去(回去没土地,)又没给买养老保险,说没买养老保险的政策,但李克强总理签署的679号国务院令第二十二条又说了“修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请问这种到底该不该给买养老保险,如果不该给买养老保险,这种人60岁后、又不能出外打工,这种人的生活咋处理,于情于理,感谢领导帮忙了解一下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2006年《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和2017年4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9号)的规定,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实行从农安置,调地为主。根据《群英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定本)》和《群英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办法》(射府发〔2015〕19号)及相关购买信息,您当时不满足参保年龄条件。据属地调查核实,目前您家庭年收入有保障,如有其他诉求或疑虑,可致电0825—3210677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