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派出所改名 提交申请第二天以理由不充分驳回 但是我理由已经写的非常清楚了 难道要把那些侮辱的词汇写在申请书上才算充分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友:
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依据《四川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公厅治发〔2015〕19号)规定:成年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姓名。因网友姓名符合谐音违背公序良俗情形,故可申请变更姓名。目前,网友已重新向公安机关提交姓名变更资料,该事项正在办理中。
如您仍有疑问,请致电:028-26925900,工作人员将悉心为您解答,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雁江区公安分局
2023年11月23日